关于学院2008年青年节放假的通知
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〉的决定》精神,为了更好地安排学院的教学工作,经研究,决定将青年节(5月4日)半天假期调至4月30日(星期三)下午,5月4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(课)。
二○○八年四月二十三日